律师好,请教一个问题:我装修房子,在一家墙纸公司买了墙布和进口胶水,花了近2万元。现已施工完成入住。墙纸公司把原装桶里未用完的胶水给了我,说这胶水没有兑水,以后可能用。我最近发现胶水桶上的胶水保质期是到2016年10月,墙纸公司施工时间是2017年1月,我觉得墙纸公司在贴墙布时使用了过期胶水。我问墙纸公司怎么回事,墙纸公司答复说胶水的保质期可以延长半年,后来又说桶是以前的桶,胶水是倒在里面的,没有过保质期。我觉得墙纸公司是在耍赖。我现在准备租房子搬出去住,重新处理墙面,贴墙布。请问我是否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要求对方3倍赔偿我的损失,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果打官司,胜算的把握大吗?谢谢。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