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问一下: 现在有王某,他在丧妻后,又与a女士结婚,并与a女士同居,与其子女生活在一起,抛弃了亲儿子,女儿, 在那里生活了十几年,为他们造起了新房子 十多年后,由于前段时间王某在为a女士家田里干活时,摔了一跤,现在行走不便,a女士便抛弃她,王某现在与其儿子在一起居住,请问现在a女士,不对王某进行赡养义务,(期间并没有给王某什么钱,只是偶而去住一段时间,现在已将电话号码换了,并不愿意赡养,) 希望懂的人帮助一下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7-07-0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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