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朋友买的安置房,对方想违约,也愿意按当初写的协议支付违约金(接近房价的一半),可是我朋友买房后也作简单装修,这怎么算?对方这样做符合法律吗?那装修补偿多少怎么确认呢?对方支付违约金不履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吗?因为购的安置房前几年还不能交易,如果对方也愿意支付装修投入的资金,那我朋友还能争取到什么呢?

江苏-无锡 发表于:2017-07-0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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