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近期买房,夫妻双方也在银行提交了材料,正常的话,再公证完了就等银行放贷了。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难以启齿的婚姻变故,可能要离婚。 我现在想自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并自理相关费用。由于我们夫妻双方不是房籍所在地户籍,且又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短时间内处理完婚姻的变故。我咨询过银行,银行说2种可能性,1.共同贷款,然后有女方主动出具放弃产权申请。但办理房产证时候可能还会有麻烦事情。2.离婚后再办。可是我们短时间内回不到户籍地。 问题: 我现在可否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个人身份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且自已拥有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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