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要咨询:我公司去年6月底录用一名员工三个月试用期后转正。转正后调整了工资,工资按月正常发放,让他签合同他说工资和他来时说的不一样也没有任何凭证,所以合同就一直未签,他也一直未提此事也没提出辞职。到今年5月公司通知下月调薪(公司制度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薪资有上调)并要续签新合同,他也没提出问题意见,一星期后突然提出辞职而且提出因未签合同要双倍赔偿,说不赔偿就维权,公司没答应,他就去仲裁要求双倍赔偿,要一个月的补偿金,还要一年的拖欠工资(是按照他要求的工资数算的)。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对这种恶意的行为我们有什么办法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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