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开车碰到人,犯错第一时间带人去医院了,脚趾头骨折。三个月后可以走路了,期间每周带他去医院,所有费用由我出,他也没提到误工费的事情。现在三个月了,伤好了,他提误工费的事情,我不太想赔偿,而且他没有劳务合同,没有社保公积金,属于临时工的那种,但是有三个月以上的工资到账短信。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诉讼起来可能怎么判?谢谢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7-07-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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