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成年 借别人的身份证上班的 宾馆前台收银员 昨天一位入住的客人登记的身份证不是他本人的 前台有人脸识别系统我没有使用 这是我的错误 客人用的别人的身份证而身份证的主人是逃犯 公安系统自动报警来抓人 核实了身份证并不是他本人 嘉兴港区派出所把我带过去 说我犯法了 到了之后又让我换衣服 没收我身上的一切东西 然后才给我做笔录 过程中得知我是未成年之后通知了我老板 我00年的满16了 说的也可以上班 事后罚款我500 罚法人代表也就是我们老板9500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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