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协议离婚以4年,有一女儿由男方扶养一直带大到6岁,没有要求女方任何抚养费用,这4年间女方看望女儿不超过5次也没买过什么东西给女儿,现男方以重建家庭也只有这一女儿,请问各位律师在法律上可以拒绝前妻接见女儿的要求嘛?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7-07-19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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