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在么?想咨询个事。有个朋友的老公参与投资了一个店面生意,总投资500万,合伙人给了朋友老公100万的股权份额。其中朋友和她老公共投资了50万,并找了另外两三个朋友(包括我)筹资把剩余50万凑齐,这样朋友老公参与投资了100万。最终是以朋友老公的名义签的股权协议,我参与投资了10万,目前朋友问是开借条还是欠条比较好?请问有什么讲究么?如果仅仅开借条或者欠条,只能证明我付出的10万资金的权益,貌似不能提现我的股权收益,能有什么其他办法来提现这一点么?谢谢!
人
发表于 2017-07-23 10:43
向TA提问您好,应当是股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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