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2月做的理财,10万,利息12%,正常17年2月份本金利息到期,但是让我签一个延期协议到4月份,结果四月末去那硬要回来5万,他们将原合同收回,重新和三个合伙人中的一个人签了一个协议,说5月份余款结清,结果7月份也没有给,他说没钱,也在起诉抵押方,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应该起诉吗
人
发表于 2017-07-22 20:04
向TA提问按照你的叙述,这不像合法的借贷,也不像合法的金融“理财”,因为你说之后与合伙人又签订了一个协议,所以对方应当是一个企业。如果该企业向包括看你在內的不特定的人群借款,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如此,情况就比较复杂:1、如果对方收到的款项用到他处无力返还或者不想返还,那么协商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2,如果涉嫌“非法集资罪”,则是刑事案件,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民事部分在刑事部分未做出生效判决前,不能先起诉。 以上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7-09-13 11:00
向TA提问你提供的信息太少,还有自相矛盾,无法准确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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