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有借条6万…注明利息费每月5千,有证明人,这钱能要回来吗?还有就是他有财产不在他名下,在他老婆名下,他们有孩子但是没有结婚证,能算共同财产吗?
人
发表于 2017-07-21 21:08
向TA提问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以签字为准。你所说的借条利息超过法律规定范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诉讼的话要不回来你的预期。
详情可咨询胡律师13681288001.
发表于 2017-07-28 18:40
向TA提问借款协议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可以主张债权。债务人与其“老婆”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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