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不之情的情况下欠了几十万外债务 妻子也不知道他花去哪里做什么 男方没有肯讲 现在要债的人上门讨债了 男方失踪无法联系上 女方措手不及 无力偿还债款 家中还有一女儿 几岁 为了小孩 现在离婚都找不到人 能否有什么办法
人
发表于 2017-08-01 10:21
向TA提问两个问题,一个是丈夫对外欠的债务问题。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你若想证明此债务与你无关,必须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证明男方从未拿钱 回家,而是用于个挥霍
发表于 2017-08-01 10:22
向TA提问另一个问题离婚,可起诉离婚,如果通知不到对方,可由法院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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