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妈和继父在婚姻期间从当地政府购买了一套政府的弃用办公场地作为住宅,购买时无法从房管所交易,只有双方买卖合同,合同上写了双方名字,至今也没产权证,现在继父过世3年了,有5个子女,现在如果我妈打算卖掉这个房子,可以吗?需要些什么手续吗?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7-07-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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