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被一家韩国企业雇佣,当时承诺薪资月薪12000(10000底薪+2000元绩效),但是进来才知道原来公司因为前任离职急需招聘才被骗进来的,进来后才发现给规定的月度绩效目标根本和实际工作内容不匹配,这样的话就根本达不到所谓的绩效合格要求,各种加班加点还不算,说白了就是不想让员工拿到入职时许诺的要求,而且经与公司人事沟通得知,如果连续几个月都是因为公司“故意绩效不达标”还有降薪甚至被辞退的风险,看了签订的劳动合同才知根本就是骗局,全部时对劳动者不利的条款,现在也不知怎么办?难道就是任人宰割么?我现在保存有加班的手机聊天记录(显示时间),也有下午下班后一两个小时才离开公司的考勤打卡照片?如果和单位闹翻,请问各位大神如何维护自身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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