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号凌晨5点多,2张银行借记卡莫名奇妙被别人微信绑定了并且盗刷累计2500,2笔都是转账到财付通;2017年7月14招商信用卡在上海被盗刷4000元,7月21日在新疆喀什又被盗刷取现了2笔累计1800,现在我怀疑是曾经的同事乘我不注意盗窃银行卡,多次刷卡;我还在今年7月份中旬借过他2100让他回家处理事情,说好7月23号4点前还钱,结果什么都没有,并且联系不上,总共累计诈骗盗窃10400,银行方面要求我报案处理,他涉嫌哪些罪名,我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人
发表于 2017-07-27 15:11
向TA提问你好,建议报案呀,涉及哪些罪名,公安机关会处理的。如果真的涉及罪名,也只是你同事需要判刑,被限制人身自由。你这边的话顶多就是偿还你的金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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