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4S店买了一辆车,我们需要的款刚好有现货,销售员跟我们说这个车试车的时候大灯刮花了,换了大灯,跟我们优惠了点钱。在订购合同上写了已知是轻微事故车但是没有写是哪里的问题,然后就签字了。这也怪自己不懂,没有让他把问题写清楚。保险也是4S店包办的。所以我们一直不知道这个出过险。在昨天去报保险才知道这个车在2016年6月出过一次险,赔付金额17000元(这应该不是轻微事故),不知道这种情况打官司可以打赢吗|(6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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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0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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