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我在2011年6月在深圳银行里由当时我理财的业务经理介绍一款理财(后来才知是保险)产品 ,当时承诺得天花乱缀,因我也不懂也不知是保险,并不是银行理财产品,到了第二年才交费时跟一保险公司人员谈起,对方指出了这份保险的漏洞与欺诈情况,因为当时承诺的内容全部不在这份保险合同上,就形成了欺诈。我就没有续交第二次费用,现在想退费用,该拿什么与对方谈判? 对方业务人员串同银行工作人员合伙欺骗我来购买保险的行为是否违法的?触犯了哪些法律?我现在想退保费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条款与对方协商谈判?
人
发表于 2017-07-31 14:45
向TA提问可以退保。最好再看一下合同约定。如有需要,欢迎来电或面谈,电话(微信)1359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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