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我通过链家在温江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三个月内过户完成,因为房东要办理还款,所以又做了个补充协议要求房东6月20日之前办理完成房屋结案和借款合同签订。开始房东一直以没钱等各种理由推托,6月1日房东给中介发消息说要出国,之后就一直无法取得联系。因为3月份到7月份房屋均价上涨了一千多,我想买其他的房子。7月5日,通过中介书面形式发送了履约通知书和催告函,房东还是一直没有消息。7月26日我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时时间比较紧,诉讼书就自己写了一份。现在感觉诉讼书有些内容可能没有考虑到位。目前我该如何处理好一些。怎么样才能让我的损失减小,如何才能让房东尽可能多的支付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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