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7月11日晚上,我在单位宿舍第九大街财富天阶被同宿舍人殴打,因当时深夜送医途中混乱,航海东路派出所民警让我次日到派出所。次日12日下午在民警协调下我与殴打者达成和解协议,殴打者写下欠条,于今年12月31日前赔偿我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壹万陆仟元,先支付两千元(实际并未支付),协议达成后我回到家中,13日殴打者不知所踪,电话关机,现在联系不到,如在规定期限内找不到殴打者,到时我到法院起诉需要什么准备?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7-08-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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