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有一个商业上的纠纷想跟您咨询一下看看怎么解决比较好,营口瀚盈置业有限公司在2012年在营口鲅鱼圈开发了一个项目叫幸福mall,我妈就认购了一个商品房(商铺),合同里约定项目在2013年7月31号之前交工,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认购人使用。但是已经过去4年了,该项目迟迟不交工,已经处于搁置状态,合同里写明了逾期超过九十天,认购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自认购人解除本认购书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认购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认购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开始耍无赖了,不但不给我们退款,连违约金也不给我们。现在我们不想要违约金了,把本金退还给我们就行,我就想问问怎么解决这件事?打官司赢得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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