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2014年以来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每年与我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今年听到风声公司要倒闭或者搬迁,公司于三月份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又要求我们每人续签合同,是空白的,我们问人事,他说章在老板那,回头一起盖章,我们没多想就签了,现在七月份突然让我们自己走或者找劳务外包公司,我们全傻眼了,好不容易通过镇上的劳动所拿到我们签的那份空白合同,已经被盖上劳务外包公司的印章了,社保和工资在三月份之前一直是以前那家公司缴的,签完这个空白合同后就是改成外包公司的了,现在已经递交材料以公司在签合同时存在故意隐瞒和欺诈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但是劳动仲裁受理的那人说,你们又没有拍照空白合同,又没有录音,很难的,我说公司几十个人都一样的,我可以写十几份证人证言材料,那人又说这个没用,说公司也可以找十几个人证明签的时候不是空白合同,现在虽然受理了,通知下个月一号仲裁,但是心里很没底啊,怎么办啊?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7-08-13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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