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买家,现已付了卖方70万,剩余需监管付, 合同约定于8月10交钥匙, 目前还没到网签那步。但卖家到期拒绝交钥匙,提出现在就直接付剩余款几百万等等无理要求, 我想问下,合同约定的是:”双方应于200天内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我是等到了那时候再起诉还是现在他不交钥匙就按违约起诉? 合同上写:”如卖方违约,买房需单方解除合同的,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合同于卖方收到通知日自动解除” 但我不知道卖家的地址,或者还有什么办法能通知到他? 还有合同上写:”如卖方违约,则需付按房屋总价20%赔偿,以及支付各项已发生的费用” 那么就不交钥匙这一点来说,可以算完全违约吗? 另到网签那天他拒绝,又该怎么处理?

北京-房山区 发表于:2017-08-1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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