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与94年承包村集体土地12亩建生猪养殖场,2002年响应国家政策农村土地承包延期至30年,多次找村领导续签,但村领导只口头答应后以各种理由搪塞未续签书面合同,但2014年到期也并未收回,2015年9月给下达一张到期收回通知,再未有任何行动,期间我们一直在正常经营,2017年因涉及此地块拆迁补偿,村集体以已经到期为由起诉我们让我们到地方,拆迁款归村集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按照国家政策按30年未到期要求拆迁补偿款。谢谢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7-08-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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