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刚被江苏这边判了一个网络非法控制机计算机系统罪,,被判了6个月然后缓刑一年,我想知道我这个判决是否对. 我是软件开发者,江苏这边的网吧使用的一个软件,这个软件是网吧计费用的,其中带了一个网络实名身份证刷卡功能,公安的网络监察科通过这个软件来查看上网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我写了这个软件的验证服务器,意思是不通过官方直接可以验证使用该软件.我并没有修改软件的任何文件,只是通过在计算机中的HOST文件中修改了域名转向,然后我是帮别人开发的,收了8K元钱.那个人然后在淘宝上开卖后被人购买后被江苏网监抓到了,我的判决合适吗?有没有合适的律师,要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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