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自2012年向杭州某公司订购了二台绕线机,总价23.8万,按合同首付50二期付40余款10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但是2012年10月25日签订合同约定60天通知我们预验收!直到2013年8月免强调试完工,还需观察!现我公司拒付10尾款理由:1、拖延交付时间长达6个月;2、调试结果示到位;请问理由是否充足? 现在对方公司已申请破产通知我们偿还尾款!我们需提供什么证据吗?
人
发表于 2017-08-29 09:57
向TA提问具体还需要让律师看一下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和收货单等证据材料,律师才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建议面谈。可以先来电预约与律师见面。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