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大连市普兰店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方人身伤害,是否可以到大连市法院起诉? 我爸无证骑摩托车正常直行,对方驾驶轿车强行拐弯,导致我爸被撞伤,交警队判的主次责任,我方次要责任。 对方说他是全险,他不用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说根本就没有全险这个事儿,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险公司的标准赔偿,这个我不太懂,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处理,对方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之类的费用 事故是今年4月29号发生的 我家这边是足背撕裂伤,12*18cm的撕裂,足背血管都断了,足背血管功能都没有了
人
发表于 2017-09-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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