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之前在一个公司上班,有签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签了一年的合同,但由于工作压力太大,我在一个半月的时候就辞职了,走的时候工资一分也没给,说这个月27号给,结果29号没发给我,我就去询问,他们就以我工作期间不负责任,出错误。要扣我工资,这个合法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8-3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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