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上海的老公房。 最开始爷爷是承租人,奶奶是唯一共同居住人; 后来爷爷去世了,奶奶没有去变更承租人; 再后来奶奶把我户口调到老公房里,现在奶奶奶奶去世了。 现在纸面上的承租人还是爷爷,但是我没和爷爷共同居住人过,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变更为承租人。还是房子应该由爷爷的某个子女作为承租人(爷爷有多个子女,房子现在里面的户口只有我),万一要家庭子女协商,有人排斥怎么办,不愿意去房管局,也不出证明和书面意见
人
发表于 2017-09-01 21:21
向TA提问承租人变更有程序的,先是配偶,后是子女,再后是其他亲属。当然也要考虑户口及居住时间的长短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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