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在惠而浦工作四年,签署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入职八个月没买社保,现在因为搬场,上班不方便,提前一个月寄送并且亲手给部门领导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了一个月班后离岗,去办理离职证明,不给办,离岗16天后,惠而浦给寄来一分旷工通知……前天仲裁,惠而浦请了个很厉害的律师,仲裁庭上根本不给仲裁员工说话,并且无耻否认员工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拍摄视频中涉案的在职员工不是惠而浦职工……而且仲裁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明显包庇惠而浦,不给我们申诉出示证据的机会,完全是那个律师说啥就是啥……好像那个律师的一言堂一样……请问这种情况,职工该如何维护权益?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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