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是两女户,两个女儿和一外孙的户口都在娘家,村里分钱分田地说出嫁女不享有分配,要一女婿落户在这才能享有村上的分配,女婿迁过来还要跟组上写协议,协议如下:田某系两女户,大女田灿,田志不享有本村的分配和补偿。落款人是其小女儿,因为是小女儿老公,孩子迁入娘家户口,请问村民之间这项霸王协议符合法律吗,还有就是落款人是小女儿,这大女儿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为他儿子田志起诉村民去争取这分配和补偿吗?因为落款人不是她呀!这是两姐妹之间商量好的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7-09-0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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