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协议写房产归男方,但房产证名字写女方的,在这种情况,在不需女方签名同意的情况下,男方是否凭离婚协议书,男方就可直接把方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或房子卖掉呢? 已办理完离婚手续,财产协议也讲好。但因男方在婚期内就出轨,而且持续十年之久,周边有证人,离婚后男方马上把小三带到房子内居住(房产还没过户)这样女方有没有权力赶走小三,在房在还没过户前,女方是否还有居住权? 现在女方想把房子争取给儿子一人名下,因为男方是过失方,这样打官司是否可以嬴?
人
发表于 2017-09-06 11:40
向TA提问你好,1、男方原则上无法凭离婚协议书单方将房产过户或卖掉,但你们已办理完离婚手续,若男方凭婚姻登记中心调取的协议去办理过户则存在可能性,建议咨询房管局;2、因双方已协商房产归男方且办理完离婚手续,故女方无权赶小三;3、女方无居住权, 除非协议中另有约定;4、婚内出轨不是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理由,同时财产协议已生效。再想争取至儿子一人名下较为困难。咨询电话18959225831
发表于 2017-09-07 13:11
向TA提问1、一般按照协议约定履行。2、仅离婚协议,无法办理过户。3、因对方过错离婚的,考虑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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