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7年9月3日凌晨3点左右,在佛山大沥镇某出租屋。蔡某(男,40多岁,闺蜜男友父亲,据闻有强奸前科)在其出租屋内喝了点酒,当晚强行进入未成年少女黄某(11岁,叛逆期和家人闹别扭,暂借住闺蜜男友家)房间实施性侵(黄某身上所穿牛仔裤被扯掉钮扣和裤链,警方已提取黄某事发时所穿内裤),期间还威胁黄某不要将此事告知他人。事后黄某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早上6点左右微信求救家人说非常害怕,家人得知后马上从广州赶往佛山大沥,了解事情经过后非常愤怒,然后马上拨打110报警,当日佛山大沥某派出所出警并于当日一点左右在其出租屋把蔡某抓获,警方在黄某体内提取了血液和阴道分泌物,目前蔡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日,在家人的陪同下黄某在佛山某医院(一级甲等)进行处女膜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处女膜完整。以上事实请问蔡某能否以强奸幼女 女罪获刑?在刑事起诉的时候能否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7-09-0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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