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和老婆结婚四年,现因性格不合离婚(双方都没大问题),婚前我父母首付贷款了一套房子,户主名字是我,婚前婚后贷款基本是我自己在还(房子装修期间有3万元是对方父母拿的),我们婚后有一部分共同的资金,有一个车位是用我们共同的资金买的(有一万元是我的父母出的),车位名字是我的,婚后对方父母买了一辆车给我们,名字是我老婆的,然后我的公积金从我们婚后到现在一直用于我们的生活开支,到现在剩余公积金一点没有,而他的公积金一直没动,全在卡里,这部分怎么算?最后孩子现在两岁,他要抚养权,我没意见,我每个月给多少抚养费合适?前面说的财产从法律层面怎么分?

重庆-南岸区 发表于:2017-09-0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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