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两个人订婚,男方提出不愿意,而要求退钱,没有和平解决,我们女方没有说不退钱,而强行把女方告上法庭,而女方并未收到法院传票,目前女方被列为失信人名单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7-09-07 10:14
向TA提问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可能是采取公告形式了,建议积极联系执行法官,先把相应金额履行掉。
发表于 2017-09-12 10:24
向TA提问该问题属于婚约财产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现在已经不用首先考虑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了,应先考虑您已经被执行的问题,按您陈述,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您却没有收到传票,法院审理程序肯能存在瑕疵,考虑是否可以申请再审,将案件重新审理,以中止执行,改变原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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