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离婚,孩子给我抚养,孩子现年15周岁,户口本是有2个名字,一直以来孩子从幼儿园开始都高中,一直用曾用名,这次中考的时候必须要用常用名,他的常用名在学校同学之间很陌生,给孩子带来很大精神压力。中考结束后,我和孩子想去把常用名和曾用名更换一下;十几年以来他没有尽任何责任,连一个电话没有给孩子打过,更何况抚养费,不闻不问十几年,这次可能民警到家访征求意见(我在派出所民警打了几个电话都是空号),是区派出所更换;主要是他父亲十几年没有联系,也没有尽过义务与责任,现在民警介入后,他不同意更改名字
人
发表于 2017-09-11 10:31
向TA提问改名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 有一定的程序要求 如果父母一方不同意无法更名 或者等到孩子18周岁只有自行去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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