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时,老板让我帮忙做他新的一个公司的股东,到时让我把股东变更给他亲戚就可以了。当时也没太在意,后来这家公司找银行贷了一笔款,金额是300万左右,还有一家担保公司担保,并且抵押了一套房子,贷款是分三年还的。后来我把股东变更回给老板的朋友了,没多久就离开了。现在才知道还剩大概120万元没还,现在担保公司起诉了,连我也起诉,并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之前一直没联系,也一直不知道这件事。现在回想,是2012年的事了,现在2017年了,应该过了担保期限了,怎么还有我的责任呢,现在过了上诉期了,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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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16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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