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05年卖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卖的时候没有房产证,今年房产证下来了,对方要求过户,我没同意,第一是这套房子面积问题,比售出面积多了几个平方,第二是对方以恐吓的方式要求过户,第三是这房子本来是我爷爷的,在拿这套房子前3个月我爷爷过世了,我爷爷有3个儿子,是不是他3个儿子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问题是房产证上只有我爸的名字,没我叔叔他们的名字,在对方提供的证据上包括分房交款的明细表都是我爸的名字,还有就是我爷爷当时的户口是在我家,我爸是户主,那么我爷爷这套房子他那两个儿子还有继承权吗?另外法院是维护买房人的利益,还是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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