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7年05月份(卖、买、中介三方)签约,买方支付房屋合同款的25%首付,用于对方解抵押(房货款交于中介管理)。因卖方迟迟未办理出不动产交易证(房子还没有确权),无证余款买方并支付。08月底卖方提出中止交易,买方同意,但要求退返首付款。已过约1个月,货款并未退回。在三方协商过程中,得知卖方在这期间未做解抵押,将款项用于它用(具体是什么无从查证);中介于09/05左右告知房子已被查封(说是银行申请的查封)。实际情况买方因不懂处理流程无法核实;可以看出整个事件中介与卖方都有违规与违反职业操守问题,我们要怎样才能拿回支付的25%房款,有没有强制执行过户房产的可能(或者请房地产公司配合更正一手房合同户名等)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7-09-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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