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家庭于2011年在两站一街拆迁安置房四套,户主为父亲,人均50平米,目前现房已实际居住,两个三居,两个一居,现父亲62岁,在外包养40岁女,并带到家中居住.母亲身体不好,住院期间,父亲逼其离婚.目前父亲已离婚.请问如何保护住我们的利益 在房屋确权手续时,两个三居写为两个女儿的名,两个一居为父母的名.现父亲逼着两个女儿要房款. 房本还没实际取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9-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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