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侓师,我被男人受骗离婚,我答应了,离婚协议书上两个娃儿都归我带,男人给我个月1500元抚养费,离婚后男人一分钱就没拿,全是由我扶养娃儿,现在男人不拿钱我要求娃儿一人带一个娃儿,并且要求男方补出扶养费,他会补偿抚养费吗?我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人
发表于 2017-09-26 15:39
向TA提问 针对你的这种情况,具体可以以下列法条作参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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