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宝宝出生时手上无名指有一个海绵体淋巴性血管瘤,经过贵阳儿童医院某专家推荐倒一个私人医院治疗,每隔一个半月就治疗一次,费用一万四千元,院方说血管瘤治疗缓慢,而且不会留疤痕,可是两个疗程后血管瘤不见好转反而有明显疤痕,最终我将孩子带到重庆儿童医院治疗时,一打了一针,治疗效果显而易见,医生明确表示血管瘤部位疤痕将会有阻碍治疗,我家家境贫困借钱拉账的用高额度去治疗却被治疗坏了,请问是否能向私立医院追究过失,若追究过失是否能追究赔偿?

贵州-贵阳 发表于:2017-09-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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