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我钱,拿他一套房子抵押的签了抵押协议,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去房管局登记,现在这个人不承认欠我钱,我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书2017年5月2号下达,对方不服上诉了,但是在2017年5月9日在房管局把房屋卖了,过户给其他人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生效后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到房管局查封房屋发现房子卖了。这样可构成恶意转移资产,拒不履行。 我可能申请法院撤销欠款人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无效
人
发表于 2017-09-28 17:01
向TA提问要看对方是否善意第三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