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由于现有公司经营不善,老板重组公司要求,员工无条件转现有公司合同。但是签的不是转让合同,让我们自己离职,重新签另一家公司合同,把我们的前面公司工龄不再计算到新公司,不给前面工龄的补偿,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我签了,后面公司把我开除,我能起诉公司加前面公司工龄补偿吗?

重庆-渝北区 发表于:2017-09-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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