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我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合伙创业,然后一个月内,我们三人就宣布散伙,都是口头电话散伙,有录音。(期间未签订任何合伙协议和散伙协议,三人电话说清楚散伙都是各自承担各自出资损失)。在这个运作期间,我们三人合租了一块地,(注:是租地老板和一个叫老林的签的三年租地合同,我们合伙的三人没有和租地老板及老林签订任何合同,老林只是相当于给我们用,相对租金便宜点。但是我们三人没有和老林签订任何合同)第一年的已经付了,一共1.5万。现在已经散伙大家解散了,我们合伙三人到现在也没有和租地老板及老林签订任何租地合同,请问一下第二年,第三年我还需要继续承担租地费用吗?谢谢

北京-大兴区 发表于:2017-10-0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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