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合伙做生意,有四个股东,自已投资了五万占一个小股东,之后因为买房,B合伙人帮借了十万,但到了生意上正轨开始赚钱的时候,B合伙人要自己做,以不赚钱,数目不清为理由拆伙,之后不退还股本五万,也不算清之前的数目。还和周围的人讲我不去对数,黑了他的钱。要我还他之前借的十万,现在他请黑社会来要钱。已经报警了,警察说没打架所以不管。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人
发表于 2017-10-0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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