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2年,与卖家签订合同付6W定金,同年9.23卖家资金周转不开,要求买家付款15W,我们从来没买过房子,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就想助人为乐也没事,付了15W,之后卖家通知我们10月国庆后过户,我们从上班的地方回到家过后去地税局告知9.26此房已抵押,并且卖家签合同提供的房产证号是假的,此后经与卖家商量第二年10月抵押到期过户,等到第两年十月到家过户,地税局又告知买家房屋5月份再次抵押,我们找仲裁,仲裁给的判决书严重有误,售房面积与仲裁判决书的面积严重不符,并且判决卖家一个月内过户,那时房屋还处于抵押状态。向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已给结果,申请强制执行迟迟没有进展该怎么办?卖家多次威胁买家,并且卖家多个司法机构均有关系、横不讲理,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权势和钱,处于弱势群体,有更好的办法吗?是要去贿赂法院吗?送礼送钱? 2012.10.10 第一次约定过户当天,卖家再次要求付款7W,当时我们还不知道他已经抵押房产,以为当天能过户成功,这7W也是打给卖家了的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7-10-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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