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租住房屋被偷,丢失首饰等约3.5万人民币,报案后警察采集到小偷指纹,1个月后小偷被抓,半年后收到法院判决书,写明: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小偷判刑6个月至1年,只赔偿损失3500人民币。 对判决过程和结果有异议 ,如何上诉?
人
发表于 2017-10-16 15:16
向TA提问具体要结合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福建省盗窃罪量刑及金额标准是否构成“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以及小偷是否有无多次盗窃为累犯?有无共同犯罪是否为首要分子?年龄、有无退赃、主动投案或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等等,对此进行全盘考量,再提起二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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