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晚上,在高速上,雨较大,行车较慢,超车道上,前面车停下,我也停下,我后面的两轿车也停住了,后方一小货车,未及时刹住,顶着后面两轿车,依次追尾至我车,我是最后一辆被追尾的。货车司机打电话报警,交警说十五分钟赶到。我们对事故责任也没有什么异议,由于车流量大,雨较大,被小货车直接追尾的轿车说她的车不能动了,所以没有撤离超车道。小货车司机在后方60米处放置了三脚架。过了约50分钟左右,一辆罐车推着一辆轿车从小货车后方撞上来,发生二次事故,至轿车内一死两伤。我在实习期,有老司机陪同,未贴实习标志,会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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