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和李女通过别人介绍订婚,王男给了李女10万元为订婚礼金。过了三个月登记结婚。但民政局调查李女与前夫还未离婚。不给予登记。李女与前夫感情破裂正在离婚中。王男急于结婚与李女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结婚后5个月李女与前夫正式离婚。李女放弃财产,与孩子监护权。前夫没有向李女索要抚养费。一年后城市改迁前夫得到了两套房。李女又想与前夫和好。就不与现任同居。分居一年王男向李女索要10万定婚礼金。或要求登记领证。李女躲避。王男提出诉讼。请问李女构成什么罪。王男胜诉吗
人
发表于 2017-10-18 11:51
向TA提问你好,如果女方没与你正式登记结婚,十万彩礼可以要回。13853711342刘律师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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