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律师好,咨询下,离婚案件判决已生效:退回女方部分陪嫁物,返还男方彩礼。 双方结婚在家时间只有20天左右,婚后两人都在北京工作,后离婚,所有陪嫁物都是新的,很多都没使用,自起诉离婚至判决书下来期间共一年多时间,所有家电,家具,电器等陪嫁物都是男方父母在使用,请问我可以要求折旧吗?

陕西-宝鸡 发表于:2017-10-1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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